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就解除合同事宜公示如下:
一、合同當事人信息
甲方(解除方):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
乙方(被解除方):南寧市北極狐科技有限公司
二、原合同信息
2024年8月29日,經過綜合評估與磋商,南寧市北極狐科技有限公司獲得本次項目的合作資格。
合同名稱: 共享充電寶投放合同書
簽訂日期:2024年10月 9 日
合同期限:2024年10 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
三、解除合同原因
2024年11月3日收到南寧市北極狐科技有限公司聲明放棄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的共享充電寶服務項目,原因是投資人撤資導致資金短缺,設備無法按時交付,且無力承擔場地管理費用。經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終止此項目合同。
四、其他事項
我院對于南寧市北極狐科技有限公司違背契約精神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未來,我院將不再與該公司進行任何業(yè)務合作,并將該單位列入我院失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