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春節將至,為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更嚴更細落實,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開封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開封市農機安全監理所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7年4月,開封市農機安全監理所借工作會議之機,將前期在市區某酒店違規接待費用合計4485元,以會議費和住宿費的形式,一并開票入賬報銷。對此,該所所長尹紅君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9月,尹紅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杞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楊茂盛違規操辦喪事問題。2020年6月,杞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楊茂盛在辦理親屬喪事期間,違規收受4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共計3500元。案件初核期間,楊茂盛將違紀所得退還。2020年8月,楊茂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順河回族區東郊鄉衛生院院長袁東生私車公養問題。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順河回族區東郊鄉衛生院院長袁東生利用保管單位加油卡之便利,違規使用單位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金額共計8520元。2020年12月,袁東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尉氏縣原食藥監局稽查二中隊隊長王小杰違規向監管企業索要財物問題。2018年臨近春節,尉氏縣原食藥監局稽查二中隊隊長王小杰為走親訪友,先后兩次向其監管的某食品公司經理李某某索要瓜子共計40提,合計價值3600元。2020年9月,王小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5、通許縣醫保局工作人員李衛東在醫保報銷服務中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20年6月20日,通許縣醫保局工作人員李衛東在辦理群眾燕某報銷住院治療費用的相關申請過程中,以需要打點為由,接受燕某宴請,并收受燕某5000元現金。6月23日,李衛東在明知燕某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可以報銷的情況下,謊稱費用不夠,要求燕某再拿10000元。燕某由于家中無錢,承諾費用報銷后再給,李衛東同意。后因審查調查組介入,李衛東主動退還了違紀所得5000元。2020年8月,李衛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