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認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有人會發現,都在自毀前程了還整天昏天黑地夜夜笙歌、醉生夢死,卻不知自己竟已經走向了犯罪的深淵。”日前,面對調查組,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某大隊的95后年輕輔警楊某懊悔地垂下了頭。
1996年出生的楊某,中專畢業后服役于武警某部隊,退役后經勞務派遣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某大隊工作。本是年輕有為的小伙,卻為了織造自己“人上人”的黃粱一夢,滿足自己玩耍享樂及被追捧的快感,一步步踏進了犯罪的深淵。
一年多的時間里,楊某借助自己被大隊授權從事電動自行車登記落戶工作之便利,在結識墻某、朱某后,多次違規操作,幫助補辦非標電動自行車新車號牌1100余套,并收取好處費共計33.44萬元。
“每次收了錢之后我就會約一些朋友去高消費場所吃飯、喝酒,大部分錢都用在了我購買摩托車裝備和改裝摩托車上。”
常與一群混跡在燈紅酒綠之間的朋友玩耍,楊某開始羨慕起他們紙醉金迷的生活,在虛榮心的驅使下,其內心欲望不斷攀升,為了在“圈子”中占得“一席之位”,本沒有經濟能力支撐自己“美夢”的他將目光投向了自己所握有的權力上。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在酒吧認識了墻某,后來他聯系我讓幫助其辦理一批已經超過落戶時間的非標電動車,并承諾給我好處費,當時我財迷心竅就偷偷幫他辦理了。”2020年的一天,經墻某請求楊某憑借對電動自行車落戶系統的熟悉違規幫其辦理了一批非標電動自行車牌。
據昆明市相關規定,自2019年4月后不再辦理非標電動自行車新車落戶,對補辦非標電動自行車號牌的,不收取費用。
嘗到甜頭的楊某一發不可收拾,通過私自違規為墻某等人補辦非標電動自行車新車號牌并收取好處費將手中權力變現,他也如愿成為了酒肉朋友們眼中的“有錢人”,“有面子”的感覺極大滿足了他的虛榮心,也讓他喪失了辨別是非的能力。
2021年1月,在楊某轉崗調離電動自行車落戶窗口近一個月后,他趁午餐時間的空檔偷偷溜進原辦公室又違規辦理了30套非標電動自行車號牌并被當場撞見,終于東窗事發。
2021年2月,經昆明市監委指定管轄,盤龍區監委對楊某涉嫌受賄問題予以立案調查并依法對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3月,楊某因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同年12月經法院一審判決及終審裁定,楊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一點點走偏時,我不僅沒能及時發現和醒悟,反而糊里糊涂地讓自己的人生一點一點駛向了犯罪的道路,等發現時已經為時已晚。”在留置室內楊某寫下了這段話。年輕的少年為滿足超越自己能力之外的滔滔欲望,為了“面子”犧牲“里子”,終究落得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