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和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學校將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本次審核評估是對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水平、人才培養質量、綜合辦學實力的一次全面檢閱,事關學校的長遠發展。為做好審核評估工作的宣傳和普及,把握審核評估實施方案精髓要義,全面實現審核評估的工作目標,學校特推出“審核評估知識問答”系列專題,歡迎大家持續關注與分享交流。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工作程序包括評估申請學校自評、專家評審、反饋結論、限期整改、督導復查等六個部分。
一是評估申請。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單請,包括選擇評估類型和評估時間。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其中申請參加第一類審核評估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教育部推薦。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育部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第一類審核評估參評學校。
二是學校自評。高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審核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主體責任,按要求參加評估培訓,對照評估重點內容和指標體系,結合實際和上一輪評估整改情況,制訂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公示。
三是專家評審。評估專家統一從本科教育教學評估專家庫中產生,人數為15~21人。原則上,外省(區、市)專家人數不少于評估專家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專家組組長由外省(區、市)專家擔任。采取審閱材料、線上訪談、隨機暗訪等方式進行線上評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提出需要人校深入考察的存疑問題,形成專家個人線上評估意見。專家組組長根據線上評估情況,確定5~9位人校評估專家,在2~4天內重點考察線上評估提出的存疑問題。綜合線上評估和人校評估總體情況,制訂問題清單,形成寫實性《審核評估報告》。
通過教育部認證(評估)并在有效期內的專業(課程),免于評估考察,切實減輕高校負擔。
四是反饋結論。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審議《審核評估報告》,通過后作為評估結論反饋高校,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對于突破辦學規范和辦學條件底線等問題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約談負責人、減少招生計劃和限制新增本科專業備案等問責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會公布完成審核評估的高校名單,并在完成評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學示范案例,經教育部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后發布,做好經驗推廣、示范引領。
五是限期整改。高校應在評估結論反饋30日內,制訂并提交《整改方案》。評估整改堅持問題導向,我準問題原因,排查薄弱環節,提出解決舉措加強制度建設。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實行督查督辦和間責制度,持續追蹤整改進展,確保整改取得實效。原則上,高校需在兩年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
六是督導復查。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以隨機抽查的方式,對高校整改情況進行督導復查。對于評估整改落實不力、關鍵辦學指標評估后下滑的高校,將采取約談高校負責人、減少招生計劃、限制新增本科專業備案和公開曝光等問責措施。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創新評估方式方法,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優化評估流程、實現一校一案、強化多元評價、落實減負增效。
一是增加線上評估環節,優化評估流程。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行線上與人校評估“一體化”設計,充分發揮線上評估考察優勢,“做全做深”線上評估、“做準做實”入校評估,線上評估與人校評估相結合,讓評估流程“優起來”。
二是定性定量評價相結合,實現一校一案。“兩類四種”評估方案中,模塊化設計定性指標、彈性設置定量指標,設置必選項和可選項,兜底線、促特色,尊重學校自主選擇權和專家專業裁量權,與學校一起制定“個性化”評估考察方案,實現一校一案,讓組織實施選擇權“落下來”。
三是注重常態化資源運用,落實減負增效。深挖常態監測數據,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以下簡稱“國家數據平臺”)和年度就業質量數據生成數據報告;精簡入校評估專家人數、天數、環節;免于評估考察已通過教育部認證(評估)并在有效期內的專業(課程);多措并舉避免重復工作,讓評估負擔“減下來”。
四是豐富評估視角,強化多元評價。構建了“1+3+3”校內外多維立體綜合評價體系,分別從常態資源、學校、教師、在校生、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等多元多維視角進行評價,讓評價體系“立起來”。
答:線上評估與人校評估“一體化”設計是新一輪審核評估制度設計的核心和關鍵,不僅是評估方法手段上的創新,更是評估思想理念上的豐富有發展。線上評估本身就是評估,而不是評估前的準備階段,只有準確把握定位和內涵,才能保障新輪審核評估落地實施“不走樣”。與上輪審核評估不同,新一輪審核評估增加線上評估環節,就是要充分發揮線上評估考察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靈活優勢,調動更多的專家資源、投入更多的時間精力更加全面、深入地對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審核,與入校評估形成“1+1>2”合力,進一步突顯審核評估為學校發展“診斷開方”的初心。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以多維立體的視角全面客觀地評價學校本科教育教學質量,探索建立了以《自評報告》為主體,以《本科教學狀態數據分析報告》《在校生學習體驗調查報告》《教師教學體驗調查報告》3份過程性報告和《本科生就業數據分析報告》《本科畢業生跟蹤調查報告》《用人單位跟蹤調查報告》3份結果性報告為兩翼的“1+3+3”多維立體評價體系,從學校、教師、在校生、畢業生、用人單位等多元多維視角更加全面、客觀、系統地呈現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情況,形成“招生一培養一就業”全鏈條聯動的質量“閉環”評價反饋和持續改進機制,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真正體現“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引導學校促進教師投入教學,提升學生學習體驗。
《自評報告》是學校在評建工作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審核評估指標,闡述本科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改革建設和人才培養成效而形成的反映評建結果的寫實性報告。
《本科教學狀態數據分析報告》是教育部評估中心以國家數據平臺每年采集的本科教育教學數據為基礎編制形成的報告,增加呈現學校連續三年的狀態數據,同時提供多種常模,供參評學校自主選擇、個性定制常模做對比分析,旨在幫助學校精準對標,科學決策,幫助評估專家從數據變化中查找學校工作中的亮點以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在校生學習體驗調查報告》《教師教學體驗調查報告》是面向參評學校以問卷調查的方式梳理形成的數據報告,聚焦影響本科教育教學和質量保障的過程性關鍵要素,從一線師生的視角檢視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情況,形成與《自評報告》的印證比照,為專家評估提供佐證參考,為高校持續改進指引方向。
《本科生就業數據分析報告》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生發展中心)從“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中提取數據進行分析量化反映學校本科生就業整體情況,對高校就業工作進行常態監測。《本科畢業生跟蹤調查報告》和《用人單位跟蹤調查報告》分別從畢業生、用人單位角度量化反映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情況,是人才培養目標達成度的外部評價結果。
此外,新一輪審核評估還專門針對第一類參評學校研制提供了《世界一流大學本科人才培養相關定量指標分析報告》,必選指標結合第一類參評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實際,自選指標體現不同學校辦學特色的差異,選取世界一流大學本科人才培養相關定量指標,對標世界一流大學本科人才培養相關定量指標常模,力求對“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人才培養現狀與世界一流大學進行客觀的呈現與描述,為第一類參評學校開展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工作提供有益參考。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明確了5年一輪的周期性評估制度,強化持續改進,讓審核評估“長牙齒”。一方面把上輪審核評估整改情況作為申請受理的門檻條件之一,另一方面增設審核評估問題清單,特別針對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學薄弱環節及主要問題,采取“臺賬銷號”方式一抓到底,限期整改。建立“回頭看”隨機督導復查機制,對整改期內突破辦學規范和辦學條件底線的高校,采取約談高校負責人等問責措施,增強評估整改的硬度和剛性約束。
實行限期整改和持續改進機制的目的在于促進學校把新一輪審核評估與學校“十四五”規劃及中長期規劃的落實結合起來,把當前舉措與長遠發展結合起來。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以隨機抽查的方式,對學校整改情況和關鍵辦學指標進行督導復查,持續追蹤整改進展,有助于壓實學校評估整改主體責任,形成內外聯動的“評價一反饋—改進”質量閉環,不斷推動人才培養質量提升。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的宗旨是“對國家負責、為學校服務”,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以評促強”16字方針,既保證對國家負責、守好底線,又體現為學校服務,旨在引導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和本科人才培養規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從本質上看,新一輪審核評估不是要給高校劃分等級,而是通過專家線上與入校“一體化”評估、校內與校外集體“會診”,當好“醫生”和“教練”,幫助學校找到真正的閃光點和存在的問題,服務學校高質量發展。
整個評估過程倡導“質量共同體”理念,尊重高校的自主選擇權和專家的專業裁量權,突出為高校提供診斷服務,而非“貓鼠游戲”。參評學校、評估專家、評估機構形成一個質量共同體,圍繞高校本科教育教學質量共商共研、同題共答。一方面挖掘出影響和制約高校改革發展的瓶頸問題,另一方面發現高校本科教育教學改革的亮點特色,凸顯評估的“指揮棒”作用,靶向服務高校高質量發展。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深度挖掘常態監測數據,采取線上與入校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明察與暗訪結合等方式,精簡入校評估專家人數、天數、環節,免檢已通過教育部認證(評估)并在有效期內的專業(課程),減輕高校負擔。打造菜單式、可定制的評估工具,與學校一起制定個性化評估考察方案,落實高校評估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