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和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學校將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本次審核評估是對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水平、人才培養質量、綜合辦學實力的一次全面檢閱,事關學校的長遠發展。為做好審核評估工作的宣傳和普及,把握審核評估實施方案精髓要義,全面實現審核評估的工作目標,學校特推出“審核評估知識問答”系列專題,歡迎大家持續關注與分享交流。
答:第一類審核評估主要評估學校本科教育教學質量保障能力、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改革成效,設置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
定性指標主要對影響高校本科教育教學質量保障和教育教學水平的非量化核心要素進行審核。指標體系包括4個一級指標、12個二級指標和38個審核重點;定量指標主要參考了國家雙一流建設動態監測指標、國家基本辦學條件監測指標、教育部關于本科人才培養的相關評價指標設計,集中體現了新時代國家對各類學校本科人才培養的新要求。在審核重點中設置了35個定量指標,其中22個必選項目,13個可選項目。必選項目學校必須全部選擇;可選項目學校可結合辦學實際和優勢特色,從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提供的教學基本狀態常態監測數據中自主選擇,進行等量或超量替換。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方案不是另起爐灶、推倒重來,而是對上一輪審核評估的延續、改進和升級。新《方案》立足當下、著眼未來,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守正創新進行系統設計。
一是堅持繼承與改革創新。新《方案》充分繼承上輪審核評估成功經驗,堅持“自己尺子量自己”評估理念、“五個度”評估標準、問題導向評估方法、部省兩級實施評估管理模式等優勢做法;同時,針對評估調研中發現的立德樹人、分類指導、評估減負等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對標新時代高等教育發展和教育評價、教育督導改革要求,從指導思想、理念標準、程序方法上進行整體設計和改革創新。
二是堅持引領與分類施策。新《方案》遵循世界高等教育質量保障發展趨勢,牢牢抓住高校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建設這條主線,堅持把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及其運行機制作為引領高校持續提高本科教育教學質量的內升動力,推動高校建設自覺自省自律自查自糾的質量文化;同時,充分考慮不同類型高校辦學定位和質量建設發展需求,分類施策,促進學校特色發展。
三是堅持優化與減負高效。新《方案》按照“尊重專家自由裁量權、尊重學校自主選擇權”設計思路,堅持優化評估程序方法,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評估,減少入校評估天數、人數、環節;同時,優化評估工作模式,根據高校人才培養目標、自評情況及自身發展需求,確定不同的進校審核內容、方式、程序,切實減輕學校評估負擔。
答:第一類審核評估針對具有世界一流辦學目標、一流師資隊伍和育人平臺,培養一流拔尖創新人才,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點評估此類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所必備的質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學綜合改革舉措與成效。注重質量保障的文化機制,引導高校提升內部質量保障能力、加強質量文化建設;注重本科教育的時代要求,引導高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建設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本科教育;注重特色發展,引導高校全面開展教育教學綜合改革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方案充分體現了國家對高校分類發展的要求,創新了評估制度設計,在評估指標中采用“模塊化”組合的方式,體現了高校人才培養的共性要求與不同類型高校個性發展特點,體現了評估對不同類型高校分類發展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新一輪審核評估方案在堅持統一性前提下,既分類引導高校多樣發展,又設置國家底線要求,體現出更多更大的靈活性,進一步突出了高校的主體性、多樣性、適應性,明確回答了新一輪審評估“評什么”“怎么評”“如何改”等問題。
新一輪審核評估方案的實施,有助于激勵不同類型高校之間科學定位、各安其位、相互協調、差異化發展,同類型高校之間有序競爭、爭創一流,在各自領域上各展所長,發揮優勢,辦出特色。
答: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審議評估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審議通過后作為評估結論反饋高校,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每年教育部向社會公布截止當年已完成審核評估的高校名單。教育部每年在完成評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學示范案例,經教育部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后發布,做好經驗推廣、示范引領。
答:參評高校應在評估結論反饋30日內,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評估整改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問題原因,排查薄弱環節,提出解決舉措,加強制度建設。原則上,高校需在兩年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新一輪審核評估增設審核評估問題清單,特別針對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學薄弱環節及主要問題,建立整改工作臺賬,采取“臺帳銷號”方式一抓到底。實行督查督辦和問責制度,持續追蹤整改進展,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答:《自評報告》的撰寫一定要建立在學校所開展的全面的自評工作的基礎之上,報告內容應通過院系、相關職能部門和直附屬單位自評提供的詳實數據、事實等來表述,與學校所填報的教學基本狀態數據相一致。《自評報告》要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聚焦審核重點,避免包含與審核重點無關的內容。人才培養規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
第一類審核評估的《自評報告》中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保障能力、教育教學水平及綜合改革舉措和成效的描述要準確客觀,對存在問題與原因的分析要深入透徹,提出的改進措施要具體可行;第二類審核評估的《自評報告》中對本科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在辦學方向、培養過程、教學資源、教師隊伍、學生發展、質量保障等方面舉措和成效的描述要準確客觀,對存在問題與原因的分析要深入透徹,提出的改進措施要具體可行。
《自評報告》文字描述應簡練準確,圖表應清晰詳實。《自評報告》的撰寫可參考自評報告撰寫模板,字數不超過規定要求(第一類審核評估控制在2萬字;第二類審核評估中研究型、應用型高校控制在3萬字、首評學校控制在4萬字),其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以及改進施不少于自評結果部分的三分之一。
8
答:新一輪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嚴肅評估紀律,開展“陽光評估”,廣泛接受學校、教師、學生和社會的監督,確保評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本科教育教學評估專家委員會,對參評學校和評估專家以及評估組織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